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现发布《2026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海外青年科技人才直接认定专项通道申报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来华)工作。
3.已在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高校排名参考英国秦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最新榜单。
4.截至申报当日,在海外有3年及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经历。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6.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申报人须已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浦东新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浦东新区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支持措施
(一)资金资助
给予“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综合配套
1.安居补贴。为“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对入选者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
寓。
2.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明珠卡”综合保障服务。鼓励入选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人才社区授课、活动交流分享、公益服务平台建设等,并为浦东新区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年度受理时间即日起全年均可申报。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https://tczc.pudong.gov.cn)或“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https://pyd.pudong.gov.cn/website/pud),选择“海外青年科技人才直接认定通道”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出入境记录材料;
6、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经此专项通道提交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申报额度,经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无需参加评审
四、其他
对存在不符合梯次申报要求,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格。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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