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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上海市中试平台培育储备征集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8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2

制造业中试平台(简称“中试平台”)是产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试平台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加快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建设,现启动2026年度上海市中试平台培育储备征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中试平台应当符合上海市重点领域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附件),围绕产业共性需求突出的应用场景,提供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中试验证服务和成果技术转化服务。申报主体应为上海市经营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试平台建设地应在上海市区域。

2.平台基本要求:

服务产业属性:中试平台要具备服务产业发展的基本属性,例如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初创团队、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开放;设备资源开放共性情况等。

产业生态属性:中试平台要具备为行业输送复合型中试人才与卓越工程师规模与培养实效的功能;为产业提供行业标准服务等。

3.场地条件:申报主体应具备建设中试平台所需的独立固定场所,有能力新建或改建特殊场景所需的实验空间、制造空间以及配套所需的安全、环保等装置和设施。原则上中试场地及周边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提供软件及信息服务的中试平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4.设备条件:申报主体应拥有或计划购置建设中试平台所需的小(中)试产线、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等。原则上已建成的中试平台软件及设备投资原值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新建的中试平台新增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

5.服务能力:申报主体应已建立运营管理机制以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管理制度,有规范化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服务流程和合理的收费标准。已建成的中试平台上年度对外开展中试服务原则上不少于3家用户或服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新建的中试平台应具有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含建设目标以及中试项目来源等)。

6.其他条件:申报主体自申报截止日期起前两年,未发生安全、环保、税务、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规违法及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上海经信委项目征集平台”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上海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2.在线申报时,参照上海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进行申报。需要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平台依托单位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管理制度、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清单及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已建成的中试平台需提供已开展的中试服务合同、成效和标志性案例等证明材料;新建的中试平台需提供中试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3.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0:00至2026年7月31日16:00。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管理与支持

1.网上申报截止后,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由我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选,评选通过的将纳入市级中试平台培育储备库。

2.市级培育储备库中试平台和市级中试平台,将适时推荐申报国家级中试平台培育储备库名单。

来源:上海科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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