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黄浦区时尚产业发展,根据《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黄商务委规〔2023〕1号)相关规定,对2025年下半年度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设立在黄浦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支持对象应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资金支持范围
(一)支持具有发挥引领时尚风向标作用的国际知名品牌发布、国际流行趋势作品发布、设计师作品发布与展示、国际时尚论坛、时尚展览和国际交流等时尚活动,形成具有时尚影响力的展示高地。
(二)支持优秀时尚企业从事时尚设计研发,集聚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研发和设计中心,挖掘引领行业风向标的时尚类产品,搭建专业化的时尚产业促进平台,提高时尚产业的竞争优势。
(三)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跨界时尚零售终端,开展国际化合作交流,形成高端零售消费高地,推动时尚消费平台建设。
(四)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总部及贸易型总部集聚贸易要素,优化提升贸易服务功能,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推动时尚贸易平台建设。
(五)支持依托时尚大数据研发,整合时尚地标、泛时尚类创新创意活动等资源,结合新媒体发展打造时尚传播平台,提高时尚流行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专业性与商业性。
(六)支持引进国际顶尖时尚人才培育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时尚专业院校等时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引进对时尚创意产业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支持其申请区级人才政策扶持,加强时尚领域人才的培养。
(七)支持传统商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加快释放服务消费和新兴消费潜力,将时尚产业与科技、商业、旅游、文化、会展、体育等跨界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时尚消费应用场景。
注:2025年下半年度申报的项目举办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三、申报材料
对符合《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二O二五年下半年度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2、主体资质材料;
3、项目方案说明、总结、项目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5、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下载打印《二O二五年下半年度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采取电子材料报送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方式报送至区商务委。
2、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7时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3、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山东中路1号黄浦区机关大楼1号楼西10楼1010商业管理科朱老师处。
4、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原件(需标明),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申请单位意见栏)、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不退还。
来源:上海黄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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