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青浦区2025年度支持科创人才集聚项目申报通知

青浦区2025年度支持科创人才集聚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26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支持科创人才集聚的实施办法》(青人才〔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青浦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大力支持科创人才在青浦创新创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支持科创人才集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技创新人才:青浦区企业为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新引进的创新人才。

(二)科技创业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青浦区新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

(三)科技创新团队:由科技创新人才领衔,引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能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促进产业成果转化,推动青浦区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创新团队。

(四)科技创业团队:由科技创业人才领衔,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青浦区新创办企业,能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促进产业成果转化,推动青浦区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人才

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青浦区工作经历:近3年内(2022年10月之后)至青浦区企业工作;

2、人员学历:一般应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且符合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可突破学历学位的要求;

3、研发经历: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及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4、创新贡献:能够连续服务企业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全职到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优先。能够领衔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有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企业创新项目,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优先;

5、企业要求:引才企业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基础,能够为人才提供充分的薪酬、人员配备、研发设备、场地等支持和保障。

6、项目要求:领衔青浦区企业技术研发项目,具有为企业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明确目标,且能够在未来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经济社会效益。

(二)科技创业人才

科技创业人才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青浦区工作经历:近3年内(2022年10月后)在青浦区创办企业;

2、人员学历: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且符合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可突破学历学位的要求;

3、创业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研发、管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成绩;

4、创业贡献:担任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实收资本中以现金等形式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股权不低于30%或为企业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掌握企业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较同类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投入主要精力在青浦企业,领衔新办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管理,能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全职在青浦创业的人才优先。

5、项目要求:领衔青浦区企业科技创业项目,具有技术成果产出和企业成长等明确目标,且能够在未来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经济社会效益。

(三)科技创新团队与科技创业团队

科技创新团队或科技创业团队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构成:团队由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3人及以上,领衔人一般应符合“科技创新人才”或“科技创业人才”的相关要求,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青浦工作。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和合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青浦区创新创业经历:团队应为近3年内(2022年10月之后)在青浦创业或到青浦企业就职,其中科技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科技创业团队须已正式设立企业;

3、团队业绩: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4、团队能力:团队主要精力在青浦,具有国际视野与战略眼光,能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促进产业成果转化,引领和推动青浦区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

5、项目要求: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投入经费或已获得股权融资资金或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项目应有成熟的产品或研发成果),且能够在未来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申报人或团队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开展的与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均可作为本次申报项目内容纳入。

四、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依托所在企业自行申报,交企业注册地遴选后向项目主管单位推荐。

(二)举荐申报:由经备案的青浦区重点企业和机构直接向项目主管单位举荐。

(三)自荐申报: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创新创业大赛名单》(详见附件6)所列的比赛中获得相应奖项,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项目主管单位申报自荐,依托其获奖项目可直接进入专家集中评审环节。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个人现金出资达200万元、近三年获得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且符合条件的,可向项目主管单位自荐,经资格审查后直接纳入初步人选名单,根据获得股权融资额度确定项目等次和扶持内容。

五、申报流程

(一)准备电子材料: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选择一个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类别的申报书,根据证明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网上集中填报:申请人访问上海一网通办平台

,在页面底部找到“优化营商环境”栏目下的“企业专属空间”入口,进入二级页面后,选择“青浦区”进入区域子页面,在专属空间页面的中下方腰封位置点击进入“青浦区支持科创人才集聚项目申报”,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后,上传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纸质材料:待主管单位完成受理并通过初审后,打印装订纸质材料,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完成签名,报送至青浦区科委(青浦区夏阳街道公园路80号4001室)。

六、申报时间

自主申报周期为即日起-2025年10月24日,其中:网上集中填报周期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举荐申报和自荐申报可全年申报,由项目主管单位集中受理。

来源:上海青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