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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栏目:职称评审 |浏览次数:6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上海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对象

2025年拟申报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学时要求

(一)、学时要求

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3年为1个周期计算学时,3年内需共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3年)的课程学习。即2025年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核周期为2023年至2025年,周期内累计完成公需科目学习满90学时。

(二)、课程类型

2025年公需科目共有57门课程、295学时。其中,录播课程49门、199学时;直播课程8门、96学时。学员参加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学习均可取得公需科目学时。

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进入【学习中心】,使用随申办APP的CA证书进行扫码登录(无CA证书可根据提示申领)。扫码后进入个人经办首页,首次登陆需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维护:点击【人事人才】完成“专技人员信息维护”,点击【确认提交】后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继续教育学习中心”进入页面,自主选课学习。免费参加学习。录播课程在完成视频学习后,需完成相应的在线试题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公需科目学时。

直播课程请关注相关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通知,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报名,具体信息请进入链接(https://www.sacee.org.cn)。

三、《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2025年拟申报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作为当年参加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减少重复学习,对曾参加以下项目培训的,提供学习证明可以抵扣《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

曾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面授课程的至2025年6月止,尚在5年有效期内的。

四、《专业科目》个人注册及学习

自2025年5月1日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平台正式开放。拟参加学习人员可登录http://www.icpeixun.com进行注册学习。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5月1日–2025年9月30日。凡注册并缴费的学员必须9月30日前完成学习。系统将于9月30日关闭。请仔细阅读附件《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指南》

(注意: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9月30日前修完)

五、集成电路专业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信息了解
评审通知发布5月中旬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评审通知栏
网上申报7月上旬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
书面材料报送9月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碧波路250号2号楼2楼)

咨询电话:50805260,潘老师

本通知同时在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网站中(http://www.sica.org.cn)的“人才发展–职称”栏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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