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基础信息
- 政策名称: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办法(2025-2030 年)
- 发布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 施行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 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8 日
- 废止文件:原《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 号)
-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委)
- 辖区管理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 政策目的: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支持核心条件
(一)企业基本要求
- 主体资格:上海市非上市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和管理制度
- 业务领域: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
- 规模限制: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
- 研发要求: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5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 10%
(二)重点支持方向
- 国家和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内,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 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
- 符合三大先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特征,具有创新策源、行业引领潜力的初创期企业
(三)不予支持情形
-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基本建设、一般加工工业等项目
- 上年度及当年内发生重大安全 / 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 累计获得创新资金资助 3 次及以上的企业
三、遴选与资助规则
(一)遴选方式
通过 “创・在上海” 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以赛代评”,重点考察技术与产品创新性、商业模式可行性、市场前景、团队能力、企业融资及财务运营情况
(二)资助标准
根据赛事获奖等级给予定额资助:
- 对应等级资助金额:20 万元、60 万元、80 万元、100 万元
- 限制条件: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仅可承担一项创新资金支持项目
(三)配套支持
市科委可按规定提供科技创新券、科技信贷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科技计划资助等附加支持;推荐至国家相关创新创业赛事并获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按国家规定予以资助
四、管理与监督机制
- 区科技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管理机制,跟踪项目发展情况,负责辖区内政策制定、项目推荐、配套资金安排、监督检查
- 市科委职责:制定年度大赛方案,统筹计划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第三方评价、随机抽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开展评估检查
- 违规处理:项目承担企业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科研诚信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上海科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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