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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

发布时间:2026-03-24 |栏目:政策文件 |浏览次数: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和高端引领,着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加快构建具有静安特色和优势的“(3+3)+(1+3+X)”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重要承载区,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1、聚焦重点领域。立足静安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集聚优质要素,重点支持上海市建设“2+3+6+6”[1] 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静安区“(3+3)+(1+3+X)”[2] 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2、营造创新生态。深入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构建高能级创新体系为核心,着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优化创新要素集聚、流动和高效配置,营造创新发展优质生态,夯实静安产业创新发展基础。

3、坚持AI融合赋能。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驱动作用,促进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渗透融合,积极培育产业发展新场景、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4、坚持开放合作。强化跨区域、跨领域、跨产业协同创新,加快补短板、强链条,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做优高端服务,积极融入国际网络,扩大静安品牌影响力。

二、支持产业集聚及能级提升

(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1、加快吸引高能级主体。鼓励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在产业链和产业生态中处于核心关键地位的企业落户静安。支持“链主”企业招引上下游优质项目;鼓励产业链配套企业、园区、楼宇等协助引进“链主”“隐形冠军”等经营主体。(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2、支持产业规模跃升。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实现持续增长,推动形成稳定增长格局。支持创新型、贸易型企业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3、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聚焦产业新赛道,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和平台建设、业务开展和重大问题研究等。(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4、鼓励提质增效发展。多措并举降低经营主体等的用工、用能、运营、融资、物流、购买服务、培训及制度性交易等成本,鼓励企业内部挖潜提质增效、提升服务规模,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要素保障。(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5、提升产业影响力。鼓励经营主体参与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以及国际、国家、市级荣誉评选、资质认定与标准认证。支持经营主体举办、参与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论坛、学术研讨、展会、峰会、大赛等活动,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6、加快国际化布局。鼓励本土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营合作等方式“借船出海”,加快构建国际服务网络。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伴随出海”,服务本土企业全球化发展。支持企业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技经济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区数据局)

(二)促进时尚消费产业繁荣发展

7、释放消费市场活力。推动重点商圈、商业载体更新升级,优化功能布局,支持打造高能级商业地标和特色消费空间。鼓励企业开展商旅文体展、首发首秀、全球新品发布等高品质活动;深化“全球新品首发地示范区”建设,支持开设更多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推进离境退税便利化,改善国际友好消费环境,持续扩大消费供给与流量集聚。(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8、构建多元化品牌矩阵。鼓励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加大商标注册与维权保护,支持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园区等;持续推进老字号焕新,提高品牌服务业价值;支持优质本土品牌布局南京西路商圈和特色后街,推进品牌集成区、孵化园区(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9、促进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鼓励企业门店升级改造、连锁化布局和业务拓展。加强客户体验中心和客户关系管理建设,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数字商务、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业态创新发展,支持直播基地、跨境电商独立站和“海外仓”等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发展IP联名、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消费场景,形成更多具有吸引力的商业应用示范。(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10、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做大进出口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推动形成高能级贸易枢纽和优质产品进口示范区。鼓励完善供应链体系,开展绿色改造、碳足迹管理等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贸易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特色基地、示范项目和境外专业展会,拓展“一带一路”“丝路电商”等交流合作。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提升企业国际采购、贸易合作能力。(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三)促进金融服务业深化发展

11、提升科技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拓展科创债等创新产品供给,加大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科创债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为高技术制造业等重点产业提供融资服务,更好服务科创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2、优化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承销、投资绿色债券,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供给。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培训机构和绿色产品创新实验室等,将ESG[3] 评价纳入投资、风险管控流程。支持企业积极对接市级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3、深化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推动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功能性作用,更好服务中小企业,持续完善普惠金融体系。(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4、拓展养老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承销和投资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推动养老产业通过资上海市场拓展融资渠道,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5、创新数字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增强数字金融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6、打造“股权投资集聚区”。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提升管理水平。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设立CVC机构,围绕关键环节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推动各类主体发起设立S基金 ,拓展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支持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交易平台承接基金份额转让,放大产业引导效应。(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17、支持并购集聚区建设。引导企业聚焦产业赛道开展高质量并购,鼓励金融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强化并购业务专业化支撑,支持优质并购项目提升并购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责任部门:区投资办)

(四)促进专业服务业“五化”[4] 发展

18、支持专业服务业品质化升级。支持优势领域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提升专业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支持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品牌。(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

19、增强专业服务业融合化质效。发挥专业服务券效用,拓展专业服务市场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创新,提升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与其他行业协同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履行公益与社会责任。支持专业服务业品牌化建设,培育综合性、品牌型机构。(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

20、提升专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推动专业服务机构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强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以及在高频场景的应用。支持有实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大数据开源平台和社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开放应用,构建开放协同的产业生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

21、推进专业服务业绿色化转型。加快专业服务重点领域绿色转型,鼓励远程检测、线上咨询等新业态发展。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拓展ESG等业务,赋能实体经济绿色化转型。(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

22、推动专业服务业国际化发展。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国际项目,提高国际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支持更多专业能力强、信誉好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入“全球服务商计划”及“走出去”联盟。(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办)

(五)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

23、赋能企业创新融合。鼓励企业、OPC创业者运用AI、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VR/AR/MR、超高清等前沿技术,促进优秀文化创意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及应用。支持企业间开展战略合作,形成品牌发展战略共同体。(责任部门:区文化旅游局、区科技经济委、区数据局)

24、培育创新文旅消费。支持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艺术空间、演艺空间、数智文娱新空间、多业态消费集聚等线下新型消费场景。(责任部门:区文化旅游局)

25、支持重点领域优秀成果。鼓励企业开展影视、游戏电竞、演艺、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开展项目,提升内容原创性和市场影响力。(责任部门:区文化旅游局)

26、支持空间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提升产业引育、项目孵化、公共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区文化旅游局)

(六)促进数据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27、鼓励关键领域技术攻关与转化。聚焦通用大模型、垂类模型应用、工业软件、数据安全、智算芯片、低空经济、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研发布局。支持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产业高端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区数据局)

28、鼓励创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或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升级,开发跨领域通用智能体。(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29、开展创新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利用数据要素资源开展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开展“AI+”“区块链+”“超高清视听+”“数据要素X”等场景创新行动,围绕时尚消费、金融、文创、专业服务、生命健康等静安区优势领域打造数据智能示范场景。(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区数据局)

30、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共建工业软件、人工智能、科学智能、具身智能等联合实验室;支持建设技术研发、开放创新、中试验证、测试评估、生态赋能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智算云平台等重大算力基础设施。(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区数据局)

31、加强数据要素集聚。支持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等建设,丰富场景应用生态。设立算力券、数据券、工具券,支持创新型企业优惠使用相关资源。鼓励数据要素流通利用和数据资产登记,培育专业化数据服务生态和规范化数据交易市场。(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科技经济委)

(七)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加快发展

32、加大创新药械研发支持。加快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推动研发进入临床研究与上市。鼓励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CRO(合同研究组织)、临床机构管理组织(SMO)平台集聚发展。(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33、支持新技术应用。鼓励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和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药物研发、美妆研发、医疗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精准医疗、脑机接口等创新领域的垂类应用。(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34、支持开拓海外市场。鼓励静安区研发生产的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取得FDA[5] 、EMA[6] 、CE[7] 、PMDA[8] 或WHO[9] 等国际机构注册或认证,并在相关市场实现销售。(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35、支持功能性平台建设。鼓励生命健康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资源协同创新,建设联合实验室、开放创新中心、技术研究院、检验检测、孵化转化等产业创新平台,打造创新生态体系。(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三、支持“区块链”“超高清视听”“美妆健康”三大细分赛道加速发展

36、深化场景应用。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区块链与Web3.0 技术的融合应用,打造一批可信可控的产业化场景。支持超高清视听在文教娱乐、医疗健康、安防监控、工业制造、智能交通等领域的应用。鼓励院校、医疗机构与美妆企业针对市场需求,共同推进产学研合作转化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科技经济委、区文化旅游局)

37、支持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围绕跨链、隐私计算、智能合约等区块链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技术。鼓励企业开展超高清视听芯片、制播技术等关键技术突破和智能终端产品研发,支持使用AI+大视听平台提供的要素资源开展AIGC内容创制。聚焦美妆创新全周期研发,鼓励企业使用“美创静界”公共实验室等平台内的共享研发设备。(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科技经济委、区文化旅游局)

38、支持高标准平台建设。鼓励重点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区块链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平台、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平台等服务载体。支持超高清视听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智能内容创制平台、产业智算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鼓励各类美妆健康创新主体建设中试平台、概念验证平台、医研共创实验室等功能性平台。(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科技经济委、区文化旅游局)

39、支持标准制定。鼓励区块链、超高清视听、美妆健康企业提升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和制定能力,打造标准创新基地。(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科技经济委、区文化旅游局)

四、支持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提升

40、支持打造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各类主体联合打造技术应用,促进关键技术加速验证与商业化落地。(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投资办)

41、加大梯度培育力度。围绕科技型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42、建设高水平科创平台。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创新功能平台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国家和上海市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和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创平台,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43、引育高质量孵化器和新型载体。支持设立基础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市级高质量孵化器。支持建设高质量产业园区和特色赛道集聚区,以及“工业上楼、智造空间”等新型承载空间。(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44、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高核心专利数量;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应用和衍生开发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

五、其他

45、实施“未来”产业集群培育行动。抢抓数字技术渗透、科研范式变革、新兴产业崛起机遇,加快培育服务业新质生产力。聚焦元宇宙、脑机接口、精准医疗、量子科技、未来网络、未来通信、具身智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和新兴领域,加强政策集成,促进产业链塑造、产业技术融合、产业生态构建,打造一批具有技术领先性和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群。(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46、强化人才引育和服务保障。吸引集聚一批国际化、高层次、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具有优良创新潜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潜力型人才;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服务保障力度,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就安居、落户、医疗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不断打造“静悦远来、安聚英才”人才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区人才局)

47、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鼓励重点区域结合其区域禀赋,打造一批特色园区、专业楼宇等产业载体,集聚一批高能级产业主体,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责任部门:南京西路-苏河湾中央活力区(CAZ)、大宁“三生”融合创新区、市北国际科创区、彭浦镇)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对于公布之日前存在符合本措施内容情况的,可参照本措施处理。本措施中的支持内容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修订。

来源:上海静安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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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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