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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栏目:其他扶持 |浏览次数:356

 根据《金山区关于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金委办〔2022〕17号)文件精神,以及《金山区关于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金科〔2022〕77号)具体要求,2022年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类型

1. 金山区人才团队创业项目

2. 金山区人才团队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申报说明

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路径

 登录金山区“一网通办”-“我要办”,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材料受理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书须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金山区科委。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请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下午4:30。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金山区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一、支持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创业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团队如尚未成立企业的,需在金山区注册成立企业(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企业);创业团队如已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截止2022年11月1日);

2.创业项目符合本区产业定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项目与创业计划可行性强;

3.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的创业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比例超过10%;

4.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团队;

5.优先支持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

三、扶持内容

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给予一次性20万元或40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可用于支付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购置企业经营、生产、研发设备,进行企业用工资助等。项目资金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支出凭证(创业团队如尚未成立企业的,需在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支出凭证,若未能足额提供凭证,则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资金支持)。

四、所需材料

1.《金山区人才团队创业项目资金申请表》;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创业人才(主要负责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4. 申报单位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 申报单位相关资金支出凭证(复印件)及汇总表;

6.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7.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风险投资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8.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金山区人才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说明

一、 扶持对象

支持企业引进技术研发人才,支持引进人才带领团队开展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或成果转化。

二、 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研发人才在金山工作未满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2年11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金山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年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

2.研发人才带领的团队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3.研发人才带领的团队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4.研发人才所在的企业需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扶持内容

根据人才团队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综合评价,给予30万元或60万元的团队建设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科研创新和改善研发人才及团队成员工作生活待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金分2次拨付。

四、所需材料

1.《金山区人才团队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

2.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外籍人士提供海外人才居住证(复印件);

3.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6.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期在沪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以后社保缴纳基数证明);

7.团队负责人最近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22年1月—2022年10月);

8.团队负责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来金工作前一个月及来金当月);

9.其他佐证团队负责人水平能力的材料(专利、论文、成果等);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报单位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小巨人企业等相关证书(如有,请提供);

12.申报单位前两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来源:上海金山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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