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公租房房源覆盖临港新片区主城区、芦潮港、泥城镇、万祥镇、书院镇,网上申请地址:www.shlggzf.com,申请后等待后续的轮候配租,资格有效期2年。
前不久,《临港新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为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材料和流程,我们整理了一份公租房申请政策,下面为详细内容。
注意:在最新修订的《临港新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中,临港新片区公租房取消主城区与分城区申请公租房条件的不同,统一按照新政策执行。
一、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临港新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的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临港新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且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
3.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由就业单位承诺在临港新片区缴纳社会保险金和限定期限内办理出上海市居住证(限期12个月内提供),并由就业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就业单位应为注册、生产、经营、办公在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临港新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临港新片区无产权住房;
2.未享受临港新片区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流程
来源::临港新片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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