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服务指南 > 2021年度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度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5 |栏目: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1,745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沪商财〔2021〕第18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度第二批开拓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请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要求的本市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可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拓资金支持,申请单位应对申请项目及相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负责,应及时核对、更新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并填写《项目申报承诺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所在区相关资金管理部门。

3、商务部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平台,将原支持方向中的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调整为购买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与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将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培育竞争新优势调整为购买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与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上述支持方向调整后支持内容、支持标准等不变。

附件1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境外展览会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境外展览会,是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50%15000元
公共布展费(只限团体项目)展位费的20%3000元

(二)申请要求

1、境外展览会项目分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展览会”类项目。

2、企业应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展位超过9平方米的非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标准展位核算。

3、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其中团体项目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4、申请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项目组织单位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区企业赴境外举办展览会资格。项目组织单位申请团体展览项目时,应提供参展企业汇总表,参展的企业应在10家(含10家)以上。

二、境外专利申请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发明专利50%50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50%50000元
外观设计专利50%50000元

(二)申请要求

1、专利申请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专利申请”类项目。

2、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3、专利申请项目只对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包括国内申请人向境外申请专利时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境内外代理机构支付的专利申请服务费等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支持。

4、申请专利项目,需按不同支持内容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内容。同一专利、同一国家(地区)只支持一次。

三、境外商标注册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注册费用50%10000元

(二)申请要求

1、商标注册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商标注册”类项目。

2、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委托本地有关单位办理海外商标注册,应严格区分注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并在合同、发票中予以明确。

3、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

四、管理体系认证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认证费用50%10000元

(二)申请要求

1、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项目。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3、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

4、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www.cnca.gov.cn进行查询)进行认证。

5、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每年度最多可申请3个项目。

五、产品认证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认证费用50%10000元

(二)申请要求

1、产品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产品认证”类项目。

2、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检测或认证。

3、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包括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外认证公司或经我国认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被授权的代理公司(仅限直接授权)。

4、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5、产品认证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支持。

6、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产品认证。企业每年度最多可申请3个项目。

   六、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ERP云服务50%8000元
中国信保“信保通”电子数据交换服务(EDI)50%20000元

(二)申请要求

1、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类项目。

2、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项目包括购买外贸企业ERP云服务,实现企业ERP系统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信保通”EDI对接等。

3、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项目对企业购买云服务费用、为实现“信保通”EDI对接发生的ERP系统改造或升级费用予以支持。

4、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次购买ERP云服务项目。每个企业只支持一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信保通”项目。

5、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应按不同项目内容分别申报。

   七、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累计支持限额
海外企业标准资信报告50%400元20000元
海外目标国家指定产品进口采购分析报告50%3000元
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50%3000元
国家风险分析报告50%500元
重点行业研究报告50%5000元
重点国别风险分析报告50%5000元

(二)申请要求

1、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类项目。

2、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项目包括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购买海外企业标准资信报告、海外目标国家指定产品进口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国家风险分析报告、重点行业研究报告、重点国别风险分析报告等。

3、企业每年度最多可申请支持限额不超过20000元。

   八、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风险管理咨询50%20000元
风险管理培训50%15000元

(二)申请要求

1、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类项目。

2、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包括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购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风险管理培训服务等。

3、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次风险管理咨询、风险管理培训项目。

   九、培育竞争新优势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最高支持限额
风险管理平台服务50%5000元

(二)申请要求

1、培育竞争新优势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培育竞争新优势”类项目。

2、培育竞争新优势项目包括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发的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购买各类资信报告、保单融资申请、应收账款管理等信用风险全流程服务。

3、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次风险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附件2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单位资质注册材料要求

一、注意事项

首次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应通过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系统网站www.smeimdf.org注册并填写“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网上确认提交后按归口管理向资金管理部门报送相应的材料(已在系统注册并经主管部门公示通过的企业请勿重复注册)。

1、各单位必须如实填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负责。

2、各单位在注册后请记住系统分配的用户代码及登录密码。为确保网上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妥善保存登陆密码,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注册信息填写中“行政区划”选择项,各单位应根据注册所在地选择到具体的区代码。

4、企业注册时,应如实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和海关编码。选择唯一的行业划分,主营业务与商品可多项选择。

5、为保证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的联系人应相对稳定,并如实填写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修改相关信息。

    二、资质注册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填写完成并输出打印的注册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以上文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6、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7、各单位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附件3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材料要求

一、境外展览项目

(一)境外展(企业)项目

1、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2、随组团单位参展的企业自行申报时,需提供国家部门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组团单位出具的展位未申请财政补助的证明;

3、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支付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或国内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单位参展人员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因公出国还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照片粘贴在一张A4纸上);

7、项目总结;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境外展(团组)项目

1、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除国家规定不需要相关批复)复印件;

2、项目组织单位的招展通知复印件;

3、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公共布展摊位的搭建合同(协议)复印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支付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或国内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6、参展人员的护照复印件(复印首页、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因公出国还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7、展会期间工作照片;

8、项目总结;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外文)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PCT申请的国际检索报告等;

3、专利审查机构、境内外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发票等有效缴费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专利申请文件(中文)、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复印件等;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商标注册提供注册文件及标识和国外商标管理机构接受函(中外文)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机构注册,需提供代理协议复印件;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3、项目总结;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提供认证单位的有关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资格证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产品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认证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凡在国内的产品认证公司需提供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认证资格批准件、国外认证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1、项目申报企业与ERP云服务提供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企业购买外贸企业ERP云服务功能介绍材料,或项目申报企业与第三方服务商完成ERP系统改造升级的合同复印件,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企业ERP系统与“信保通”EDI对接确认证明原件;

2、服务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项目总结;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资信协议复印件或资信产品申请表复印件;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3、项目总结;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风险管理咨询协议复印件或风险管理培训申请表复印件;

2、咨询报告复印件或培训资料和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签到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工作照片(照片粘贴在一张A4纸上);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培育竞争新优势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风险管理平台服务协议复印件;

2、项目申报企业使用风险管理平台服务网页截图;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项目总结;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申报材料统一要求

1、每个项目均须提供网上填写完成并输出打印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所有提交书面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4、提交书面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款应提供中文翻译;

5、各项目的总结应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6、各单位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均一式两份。

来源:商务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100%立项。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科创企业迁入即奖励,落实软件企业退税,签订高额返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大学生创业,0元注册,免费提供注册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