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zj.shccio.com/),
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 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2. 项目申报时间:2020 年3 月5 日—2020 年4 月3 日
(4 月3 日16:30 系统关闭)。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提交书面材料
1. 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
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
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1)演艺、动漫电竞、网络视听、艺术品,以及文化
消费项目:
2020 年4 月7 日- 4 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静安区巨鹿路709 号。
(2)新闻出版、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
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项目:
2020 年4 月7 日- 4 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静安区常德路800 号14 号楼。
3.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
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1. 在建扶持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区级评审,确定对项目
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
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 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
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
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 产业研究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专
家对申报的产业研究类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
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1. 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
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60%,剩余
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2019 年1 月
1 日后注册成立,以及履约能力欠佳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
单位实际情况,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2. 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
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五、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
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
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中止项目的,须报市文
创办审批。
市文创办将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
会同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文创资金使用规定或项
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
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
行政、法律责任。
六、咨询方式
1.在建扶持类、产业研究类项目:
32509315-807,32509316-808
2.成果资助类项目:
演艺:23118158
动漫电竞:23118171,23118155
网络视听:23118231,23118229
艺术品:23118166
文化消费:23118173
新闻出版:64370176 转8409(图书出版)、6403(发行
渠道)、8401(印刷产业)、6666(网络出版)、8305(版权
产业)、8309(国际传播),64339117(期刊出版)
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
服务:32509315-807,32509316-808
咨询时间:2020 年3 月5 日—2020 年4 月3 日每周一
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
外)
七、声明
1.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
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2.市文创办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
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文创办将严格按照有
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文创办
或市文创办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
市文创办举报。
3.本“申报指南”由市文创办负责解释。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的无偿资助项目。专业申报,重点公关,100%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