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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度青浦区“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28 |栏目:服务指南, 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92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及本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现开展2021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

按照《关于区产推办实施免申即享方案的通知》,“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已纳入青浦区“免申即享”项目清单,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由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与拨付流程。

支持方式

(一)“专精特新”企业

对首次被认定为2020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

(二)公共服务平台

对本区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独立人员、独立经费的公共服务机构,经认定为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认定为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认定为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经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原则差额补足。

特别说明

(一)所有企业需在提交基本信息前完成两化融合自评估(操作方法参照附件3)

(二)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专精特新企业务必参照《运行监测操作手册》,在每月20号之前配合填报上月的企业运行监测报表。(http://www.ssme.sh.gov.cn/)

来源:青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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