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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算力券支持方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2

为深入贯彻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优化徐汇区大模型产业创新生态,强化底层算力资源的统筹与赋能,现就开展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算力券支持方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支持对象

1、支持对象:本政策适用于依法经营的产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主体须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支持范围:面向各企业机构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期间产生的算力费用。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大模型企业,在通用大模型、垂类大模型、大模型应用的研发过程(如训练、推理阶段等)中产生的算力成本予以支持。

3、项目限制:对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只支持一个申报项目。

二、评审与执行流程

1、项目征集:区新型工业化办发布申报通知,广泛征集,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主体在申报期限内自主申请。

2、收件审核:在申报期限内,区新型工业化办受理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实施保障、申报费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结合算力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厂商结算单、合同、发票,或算力服务采购凭证等)和大模型训练日志等,核减不合理及支持范围外的部分,核定算力费用,形成评审结论及项目类型认定。

三、材料清单

1、《大模型算力支持项目申报表》

2、大模型训练日志及统计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5、申报单位算力服务采购证明材料

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智能算力租用费用的相关合同、发票和其他可证明算力服务实际发生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

7、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8、申报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在区个税缴纳证明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10、自评或第三方评测的详细报告(如有)

11、申报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有)

注:已申请或取得知识产权的,需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的扫描件。

12、申报项目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如有)

注:已产生销售收入的,需提供销售收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13、其他有助于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有)

注:如产品介绍、产品照片或界面截图、项目自评估报告及其他证明在研模型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材料提交与装订要求

1、电子版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申报表》及其相关附件打包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采用“算力支持+企业名称”格式。

2、纸质版材料提交: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需在专家评审会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版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与发送邮箱的电子版本一致,需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五份。纸质材料寄送至下方指定地址。

3、装订要求:《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装订成一册;采用A4纸双面打印,采用胶装的装订方式,并盖好骑缝章。

4、申报期限: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开展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算力券支持方向)

为加快徐汇区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生态集聚,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帮助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降低算力使用成本,现组织开展徐汇区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人工智能大模型算力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费用发生期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围绕申报项目租赁算力资源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支持方向

算力租用:租用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用于通用大模型、垂类大模型及大模型应用的研发和应用。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经营的产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主体须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1)《大模型算力支持项目申报表》

(2)大模型训练日志及统计表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5)申报单位算力服务采购证明材料

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智能算力租用费用的相关合同、发票和其他可证明算力服务实际发生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申报单位年度审计报告(如有)

(7)专项审计报告

(8)申报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在区个税缴纳证明

(9)申报承诺书

(10)自评或第三方评测的详细报告(如有)

(11)申报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有)

注:已申请或取得知识产权的,需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的扫描件。

(12)申报项目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如有)

注:已产生销售收入的,需提供销售收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13)其他有助于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有)

注:如产品介绍、产品照片或界面截图、项目自评估报告及其他证明在研模型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方式与时限

申报期限: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打包成一份PDF文件,主题采用”算力补贴+企业名称”格式;盖章版扫描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寄送至漕溪北路36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1号楼503室。所有纸质材料需与电子版本一致,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五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来源:上海徐汇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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