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2026年静安区数据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2026年静安区数据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9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推动静安区数据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根据《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指南”,对2026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内容

1.支持行业模型研发应用。支持商贸、金融、文旅、教育、专业服务、医疗、工业等领域企业与数据智能企业合作,开展垂类模型、智能体与算法的研发与应用并申请备案。

2.支持应用场景建设与示范。围绕商贸、金融、文创、专业服务、生命健康等静安区优势领域,鼓励区内各类主体开发开放场景资源,推动前沿技术与应用场景精准对接,打造标杆示范应用场景。

3.支持软件信息企业智能化升级。支持工业软件、行业软件、安全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开发多任务、自规划的专用智能体。鼓励区内企业基于人工智能重构生产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软件。支持软信业企业通过AI编程(AI Coding)、数据治理等方式提升软件研发效率。

4.支持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智算云平台等重大算力基础设施,支持建设集语料工程、模型开发训练、智能体开发、推理部署、运行监控等功能的训推一体综合型智算云平台。

5.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工业软件、人工智能、科学智能、具身智能、数据要素服务等联合实验室或创新联合体等,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生态赋能、要素整合等重大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2、项目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项目执行能力和资质,项目立项或实施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许可。

4、若申报项目为合作建设的,由牵头单位作为单一主体进行申报。

5、申报支持软件信息企业智能化升级或申报支持应用场景建设与示范的,项目应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内建成,且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申报支持行业模型研发应用的,备案或登记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内通过。

7、申报支持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或申报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的,项目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启动,且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度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若注册未满三年,则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提供注册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

4、申报支持软件信息企业智能化升级或申报支持应用场景建设与示范还需提供:

①项目建设总结报告;②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③项目落地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成效证明材料;④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证书;⑤项目购置的软硬件设备费用清单及有效支付凭证;⑥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合同、协议、票据等。

5、申报支持行业模型研发应用还需提供:

①通过备案或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信息截图等);②提交网信办的相关备案或登记材料。

6、申报支持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或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还需提供:

①项目概况;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③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④项目实施基础条件;⑤项目计划进度和考核指标;⑥项目预期效果和风险分析;⑦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合同、协议、票据等材料。

7、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8、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9、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申报主体按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申报期限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2026年静安区数据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批)+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

(二)递交书面材料

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申报主体完成网上申报,经确认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915号1217室),全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六份,胶装成册,每一份材料须在封面、骑缝加盖公章,项目申请表最后一页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来源:上海静安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