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2026年度第一批普陀区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2026年度第一批普陀区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1

为加快推动沿沪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类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专项资金扶持根据项目实际,采用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及事后一次性支持等方式。各类项目扶持方式和执行期可具体参见《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政策第五条支持科创资源开放共享、第六条支持建圈强链两类项目,请有意向单位先行开展相应工作,区科委将于2026年8月后发布受理通知;

(四)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登录申报系统:https://kwxxh.shpt.gov.cn/v2/ptoa/#/user/register注册并选择“2026年度沿沪宁专项政策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项目(第一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

2.2026年度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申报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要求,根据不同项目申请类别予以提供);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骑缝章),在某材料的起始页用便利贴标记材料名称(例如:第37页开始是审计报告,那么就在第37页贴上便利贴,写上“审计报告”)”。

(三)线下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各投促中心请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推荐情况转报区科委。

投促分中心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长寿投促中心西康路1255号科技大厦12楼黄老师52920057
长风投促中心云岭东路89号3层企业服务部陈老师62237998*3105
真如投促中心铜川路568号2楼俞老师22851923
长征投促中心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806室喻老师52585566
桃浦投促中心武威路789号204室仇老师52847137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中心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和择优推荐项目;区科委负责审核材料合规性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2026年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类别支持事项项目支持类型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条件(除项目申请书规定外)
02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等依托“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与沿沪宁相关城市各类科创主体开展“揭榜挂帅”等联合攻关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立项后拨付首期资金,不超过5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1.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及产业化基础和条件;3.技术联合攻关申报单位需与合作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明确项目负责人、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团队分工、知识产权、成果归属、权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协议需体现多方协作、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成果共享;4.项目需符合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相关城市科技创新发展与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依托“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促成的“揭榜挂帅”等联合攻关项目;5.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申请扶持资金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与合作方之间无股权关系;6.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05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企业使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选择服务资源并在线使用科技创新券下单事后一次性支持可按照审核认定的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1.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2.企业使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选择服务资源在线使用科技创新券下单;3.服务内容与科技创新直接相关;4.同一项目已获普陀区“上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的,不重复支持;5.创新券兑付公示时间在2025年12月到2026年7月。
05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服务机构面向沿沪宁城市企业等提供服务事后一次性支持经认定,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可用于奖励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1.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2.申报单位需为普陀区面向沿沪宁城市企业等提供服务,服务评价良好;3.提供服务周期在2025年12月到2026年7月。
 06支持建圈强链支持高校、院所、科技类企业、科技园区等面向沿沪宁相关城市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事后一次性支持经认定,按投入资金总额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1.申报单位须为在普陀区内依法设立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2.赛事及对接会活动需面向沿沪宁城市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影响力;3.活动举办时间在2025年12月到2026年7月。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科技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