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青浦区休闲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4〕7号)(详见附件1),现将申报2025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专项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二、申报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扶持类别与额度
(一)支持旅游形象提升。
1.对开发和销售青浦旅游线路(产品)并取得较好市场效果的前10家旅行社,按照接待区外、境外(含港澳台)人数、营业收入和逗留时间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且招徕区外、境外客源实现旅游收入高于其申请资金扶持额度,对综合评分85分(含85分)以上、70分至84分、60分至69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5万元、10万元、8万元。
2.对旅游饭店年接待区外、境外(含港澳台)住宿游客人数累计达到10万人次、6万人次、4万人次以上的,分别给予资金扶持10万元、6万元、4万元。
3.对旅行社、旅游饭店招徕旅游类会务、品牌展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单次会议消费达30万元(含)以上的,按会议消费额的3%给予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支持旅游商品开发销售。
4.对于具有青浦本地特色的单类旅游商品(纪念品),已获得国家专利,并在青浦区3A级以上景区(点)、旅游饭店内和大中型商场内有固定销售点且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销售总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不得连续2年以上享受上述扶持。
(三)支持重大旅游活动举办。
5.对连续3年以上组织举办或参与市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旅游类企业,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连续举办3年以上的区级特色旅游节庆活动,根据其活动的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指标,经认定,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
(四)支持旅游企业资质评定复核引进。
6.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景区(点)的,经审核挂牌后,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对通过国家3A级景区(点)评定性复核保留相应等级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万元。
7.对新引进的全球酒店集团10强、中国饭店业集团5强等著名集团,按照五星级标准建设,正式以该集团高端酒店品牌冠名,并且管理期限在5年以上,开业在3年以上的酒店,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30万元。
(五)支持旅游产业创新发展。
8.旅游企业在发展房车旅游、水上旅游、会展旅游、低空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民宿旅游、康体养老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和旅游演艺、体育旅游、文化旅游、旅游综合体等旅游融合项目中涉及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经认定,按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六)支持旅游公益设施建设。
9.景区新建或改建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旅游交通服务、游客安全保障、旅游便民惠民体系等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竣工且投入使用的,经认定,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青浦区2025年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8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如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请提供相关说明。
(六)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旅行社招徕区外旅游团队来青旅游明细表(详见附件4);销售发票、景区团体门票购买发票、酒店宾馆住宿发票、旅行社组接团任务书及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出具的旅游团队接待统计凭证(须与填报信息保持一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还将组织第三方审计,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2.旅游饭店接待区外、境外(含港澳台)住宿游客明细表(详见附件5);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还将组织第三方审计,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3.旅行社、旅游饭店招徕旅游类会务活动明细表(详见附件6);旅游类会务活动接待协议书、会务活动发票、会务活动安排计划书等凭证(须与填报信息保持一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还将组织第三方审计,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4.单类旅游商品产品介绍(包括产品实物图片);专利部门批复的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相关合同协议、发票、出货单等销售收入证明;固定销售地点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销售地点实地照片;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还将组织第三方审计,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5.政府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的批复文件;旅游节庆活动方案、图文视频、媒体报道、连续举办时间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等;合同协议、发票及支付凭证;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还将组织第三方审计,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6.提供相关验收、认定或授权的文件、纪要或结论材料,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7.酒店品牌经营或委托管理协议等证明文件;酒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酒店建设经营情况介绍。经审核符合旅游品牌引进类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区文旅局组织认定,需项目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8.9.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项目批复、招投标文件,项目相关验收、审计报告等;其中,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申报如有建设用地需求或建筑面积调整的,须附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准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设实施地点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以及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改建装修的项目根据相应的建设程序,提供验证文件。经审核符合旅游建设类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区文旅局组织第三方审计,需项目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审计资料清单另附。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使用本专项资金:
1.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2.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3.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
(三)上级或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指南发布日至2025年9月30日。
来源:上海青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