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关于新一轮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闵科委规发〔2025〕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实施2025年度闵行区新一轮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一)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1)与上海在闵高校(含二级学院)、闵行区属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开展生物医药重点领域科研攻关的企业;
(2)企业创始人、大股东与高校签约二级学院无直接关联关系。
2、支持标准
(1)按照年度项目投资的3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最多支持三年;
(2)2024年10月31日之前建立的联合实验室,仅对2024年10月31日以后支付事项进行支持。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联合实验室建立证明(签约协议等);
(3)开展生物医药重点领域科研攻关的相关证明(合同、项目书等);
(4)项目投资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证明、发票等);
(5)企业创始人、大股东与签约高校二级学院无直接关联关系的相关材料。
(二)获市级立项新药研发及上市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完成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报告,或获批上市并在闵行区实现产出,且获得市级立项支持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对完成Ⅰ期或Ⅱ期临床试验,并获得Ⅰ期临床试验报告或Ⅱ期临床试验报告,且承诺在闵行区实现产出的新药(含完成早期临床试验,获得临床试验报告的细胞治疗药物),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市区两级支持合计不超过研发投入的50%;
(2)对获批上市且在闵行区实现产出的新药,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市区两级支持合计不超过研发投入的50%。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4)《承诺书》。
(三)其他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研发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其他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获得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和兽用药注册批件,且在闵行区实现产出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对创新药,给予单品种一次性研发投入支持300万元;
(2)对改良型新药,给予单品种一次性研发投入支持200万元;
(3)对仿制药,给予单品种一次性研发投入支持100万元;
(4)对兽用药品批件,给予单品种一次性研发投入支持3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
(5)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药品注册批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在申请过程中,可先行提交《受理通知书》,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
(4)《承诺书》。
(四)获市级立项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及上市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进入国家或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注册证并落地闵行区生产,且获得市级立项支持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对进入国家和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且承诺落地闵行区生产的产品,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市区两级支持合计不超过研发投入的50%;
(2)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注册证并落地闵行区生产的,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市区两级支持合计不超过研发投入的50%。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4)《承诺书》;
(5)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产品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由B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3;如申报期内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先行提交《产品研发相关情况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五)三类医疗器械研发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新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落地闵行区生产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新获得医学影像、植入性组织材料等非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2)新获得基因测序、肿瘤检测等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3)同一医疗器械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由B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3;如申报期内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先行提交《产品研发相关情况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在申请过程中,可先行提交《受理通知书》,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
(5)《承诺书》。
(六)二类医疗器械研发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新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落地闵行区生产的企业。
2、支持标准
(1)新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2)同一医疗器械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由B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3;如申报期内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先行提交《产品研发相关情况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在申请过程中,可先行提交《受理通知书》,审批阶段需及时补充提交);
(5)《承诺书》。
二、支持产业规模发展
(七)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市级立项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获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领域重大项目支持、上海市高质量发展专项生物医药专题项目支持和上海市科委立项支持的工艺技术研发、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设的生物医药企业。
2、支持标准
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0.5给予配套,最高支持1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八)生物医药企业首次升规达标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首次升规达标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对首次升规达标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首次升规达标的证明材料。
(九)承接委托生产活动市级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和承接委托生产活动的企业(委托双方应无投资等关联)。
2、支持标准
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4)委托双方无投资等关联的证明材料。
三、鼓励产品应用推广
(十)获国际认证市级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企业研发的创新药、现代中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申请通过美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或世界卫生组织以及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药品监管机构注册,并在当地实现销售。
2、支持标准
(1)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0.5给予配套;
(2)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十一)海外权益许可交易市级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与跨国企业开展对接合作,海外权益许可交易(双方应无投资等关联)首付款1亿元以上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0.5给予配套。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十二)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与闵行区企业合作开展创新药械应用示范项目,进行上市后评价、真实世界疗效评价、适应症拓展等研究的医疗机构。
2、支持标准
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0.5给予配套。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市级立项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市级支持资金到账证明。
(十三)给予生物医药行业组织资金支持
1、申报条件
组织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咨询、行业培训、成果对接等专业服务的生物医药行业组织或协议约定的相关主体。
2、支持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相关资金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
(2)与区产业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3)开展相关服务成效证明材料。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陆“闵企连廊”,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进入“政策超市”搜索政策条款关键字,点立即申报即可,或进入“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进行相关项目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1日9:00—9月24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
(三)其它说明
1.所有上传的材料须保证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轮政策所支持的市级立项项目均要求为上海市科委发布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文件精神开展的项目申报中获得市级立项支持的项目。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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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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