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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度“探索者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55

为推进基础研究更好地服务经济主战场,组织实施好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发挥好企业作为出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到基础研究项目形成、项目投入、项目组织、项目评价等科技活动中,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面向企业征集、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2024年度“探索者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一、征集范围

查看完整征集范围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上海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9. 各研究方向同一单位限报1项。

10. 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将收到签订“探索者计划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联合资助方联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2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先进制造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先进核能系统与核安全技术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先进光学材料、器件与仿真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高端医疗装备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合成生物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来源:上海经信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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